商会新闻
伊犁州湖南商会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
发布日期:2020-01-01 10:51:23
     (一)会议制度
  1、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是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召开一次。会员大会年会每年年底召开一次。
  2、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3、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执行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或者决定其它重要事宜。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4、年会总结表彰大会,每年左右举办一次。
  5、会长办公会,由会长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6、监事会,视情召开。
  (二)议事规则
  1、严格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2、认真实行讲团结、讲原则、讲大局、讲风格、讲友谊、讲奉献的原则。
  3、认真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原则。
  4、坚决反对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恶劣会风的原则。
5、一年内三次不参加按规定必须参加的有关会议(如常务理事会、理事会、会员大会年会等)作自动退出相应层次的会员单位(如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副会长以上会员单位)处理,已交纳的相应层次的会员单位会费不退。
6、理事会成员如果在公共场所或者网络群内发表对商会不利于团结的言论,蓄意诽谤和恶意攻击他人,造成商会影响恶劣者,经会长办公会提议理事会讨论通过罢免其商会所任职务。同时取消其会员资格。